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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委政策研究室 关于2022年公开考试调动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04-15 16:42:29 遴选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gxlx/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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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中共甘孜州委政策研究室 关于2022年公开考试调动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关于规范州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相关事宜的通知》(甘组通〔2016〕46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州委组织部同意,我室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试调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试调动条件的全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考调职位及数量

  (一)职位:2个,具体见职位表。综合文秘主要负责综合文稿、公文审核、党内法规、信息调研、机关党建等相关工作。

  (二)名额:7名。

  三、考调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州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第一日起。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学位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岗位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5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中共甘孜州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16—32KB),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qq邮箱:1521720136@qq.com。

  3.报名限制: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考调单位的职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策研究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5月7日17:00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研室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职位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由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研室征求考生意见后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等。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时,还需出具同级政法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

  (4)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书面政治表现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加盖鲜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由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研室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职位考调数2:1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研室及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特长、履职成效、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被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及受教育程度、性格特征和与岗位的相适度等情况。考察时要征求当地纪检、组织(人事)、统战、公安(国安)、检察等部门的意见,查询个人征信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由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研室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研室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研室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

  (六)试用、讨论决定

  1.试用。由州委办公室室务会研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至6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讨论决定。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由州委办公室室务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

  (七)公示和转任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口罩,进出场地时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如出台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照新要求执行。

  六、其它事项

  1.经笔试、面试和考察若无适合人选,则减少或取消本次考调名额。

  2.本次考调不指定参考用书。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公开考调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参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6—2833439。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36—2832005。

  附:1.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中共甘孜州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试调动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中共甘孜州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中共甘孜州委政策研究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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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i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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