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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在寒冷的早晨等过公交车?有没有经历过着急上班但公交车死等不来?有没有经历过等好半天终于来了一辆车,满的!又或者用尽吃奶的力气挤上了车,发现后面来了一辆空车!你或许还不知道这些都是公交魔鬼定律的体现,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生活中神奇的定律吧。
一、公交魔鬼定律
1.心情好时一辆接一辆地来;
2.赶着上班等死不来;
3.刚上出租车,公交车缓缓在后面驶来;
4.等好半天终于来了一辆,满的!
5.用尽吃奶的力气挤了上去,发现后面来了一辆空车;
6.赶上车了,后面的空车都跑前面了;
7.寒风中等了半个小时,两辆肩并肩地来了!
8.用尽吃奶的力气挤了上去,后面来了一辆空车
9.每次点上一支烟的时候要等的车就会马上出现,神准!
10.好不容易任性一次打车,公交一辆接一辆比的士还多。
二、二八定律
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的经济学家巴莱多认为,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社会约80%的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拥有20%的社会财富。这种统计的不平衡性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这就是二八法则。
三、手表定律
是指一个人有一只表时,可以知道现在是几点钟,而当他同时拥有两只时却无法确定。两只表并不能告诉一个人更准确的时间,反而会使看表的人失去对准确时间的信心。
手表定律在企业管理方面给我们一种非常直观的启发,就是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个组织不能同时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不能同时设置两个不同的目标,甚至每一个人不能由两个人来同时指挥,否则将使这个企业或者个人无所适从。
四、帕金森定律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诺斯古德·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研究,写出一本名叫《帕金森定律》的书。他在书中阐述了机构人员膨胀的原因及后果: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第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第三是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这第一条路是万万走不得的,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利;第二条路也不能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他自己则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他们不会对自己的权利构成威胁。两个助手既然无能,他们就上行下效,再为自己找两个更加无能的助手。如此类推,就形成了一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
五、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是一种心理学效应。主要内容:①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②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③会出错的事总会出错;④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
墨菲定律的原句是这样的: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式去做某件事情,而其中一种选择方式将导致灾难,则必定有人会做出这种选择。
六、酒和污水定律
酒与污水定律是指,如果把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中,你得到的是一桶污水;如果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中,你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几乎在任何组织里,都存在几个难弄的人物,他们存在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把事情搞糟。他们到处搬弄是非,传播流言、破坏组织内部的和谐。最糟糕的是,他们像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你不及时处理,它会迅速传染,把果箱里其它苹果也弄烂,“烂苹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那惊人的破坏力。一个正直能干的人进入一个混乱的部门可能会被吞没,而一个人无德无才者能很快将一个高效的部门变成一盘散沙。
七、木桶定律
木桶定律是讲一只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一只木桶想盛满水,必须每块木板都一样平齐且无破损,如果这只桶的木板中有一块不齐或者某块木板下面有破洞,这只桶就无法盛满水。
八、蘑菇定律
蘑菇定律是指初入世者常常会被置于阴暗的角落,不受重视或打杂跑腿,就像蘑菇培育一样还要被浇上大粪,接受各种无端的批评、指责、代人受过,得不到必要的指导和提携,处于自生自灭过程中。蘑菇生长必须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人的成长也肯定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这就是蘑菇定律,或叫萌发定律。
九、华盛顿合作定律
华盛顿合作定律说的是:一个人敷衍了事,两个人互相推委,三个人则永无事成之日。多少有点类似于我们“三个和尚”的故事,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十、波什定律
波什定律指表扬愈具体,愈能达到鼓励的目的。
波什定律告诉领导者表扬员工要有针对性。员工一旦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得很好,就会去努力把这一地方做得更好。领导者已经越来越意识到表扬员工的重要性了。表扬既是领导者对员工行为的肯定,也是领导者对员工付出的一种感激,它对员工有着极大的鼓励作用。
十一、苛希纳定律
在管理中,如果实际管理人员比最佳人数多两倍,工作时间就要多两倍,工作成本就多四倍;如果实际管理人员比最佳人数多三倍,工作时间就要多三倍,工作成本就多六倍。在管理上,并不是人多力量大,管理人员越多,工作效率未必就会越高,实际上,苛希纳定律认为员工组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负荷程度成反比。
十二、不值得定律
不值得定律是指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是一种心理学效应。
不值得定律似乎再简单不过了,但它的重要性却时时被人们疏忘。“不值得定律”反映出人们的一种心理,一个人如果从事的是一份自认为不值得做的事情,往往会保持冷嘲热讽,敷衍了事的态度。这样的人不仅成功率小,而且即使成功,也不会觉得有多大的成就感。
【课堂演练】
1.(单选题)“手表定律”是指当我们同时拥有两只时间不一样的手表时,反而不知道准确的时间。这对我们做好团队工作的启示是:
A. 维护领导权威
B. 避免令出多门
C. 服从组织安排
D. 领导言行一致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
第二步,“手表定律”旨在说明团队必须有统一的组织和一致的领导,才能够稳定、协调、高效的运转。“两只手表”象征着团队令出多门,没有一个最高权威掌控全局,这将导致组织成员无所适从,团队运行管理混乱,效率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统一领导,避免令出多门,通过统一的组织,恢复团队的秩序和凝聚力。ACD项都无法解决“两只手表”令出多门的问题,因此不当选。B项正确,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事业单位公基刑事诉讼法知识之刑事诉讼的原则【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事业单位公基刑事诉讼法知识之刑事诉讼的原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要学习《刑事诉讼法》,首先要掌握其原则。本文,为大家介绍刑事诉讼的原则。
一、刑事诉讼的原则如下: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3.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4.依靠群众的原则
5.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7.两审终审的原则
8.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9.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10.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2.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13.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
【习题】
(单选题)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法官、检察官个人有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除法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B项“个人有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表述错误,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单选题)某单位负责人擅自将贪污公款嫌疑的财务经理软禁反省,这种做法违反了下列哪条规定( )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本题中单位负责人无权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无权将贪污公款嫌疑的财务经理软禁反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事诉讼法知识:辩护人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谁有资格担任辩护人?辩护人的人数上有何要求?《刑事诉讼法》中,在辩护人方面又有何具体规定呢?本文为大家介绍下《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相关知识。
一、辩护人概念
公诉案件中,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以后,称为“被告人”。
“辩护人”指的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履行辩护职责的诉讼参与人。
二、辩护人的范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三、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2.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习题】
(单选题)戚某因犯罪被公安机关询问,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只有在被逮捕后才能委托辩护人
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可以委托民间团体作为辩护人
因经济困难无法委托辩护人,只能自己辩护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A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A项错误,排除。
BC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B项错误,C项正确。
D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D项错误,排除。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 (单选题)下列人员中,不能充当辩护人的是( )
A. 律师
B. 被告人的监护人
C. 本案的证人
D. 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并选错误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由此可知,本案的证人不能充当辩护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事诉讼法知识:级别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本文,将带领大家学习一下《刑事诉讼法》中,级别管辖的相关内容。
一、级别管辖
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按照级别管辖划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5.级别管辖的变通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习题】
(单选题)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由()负责第一审判决。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 )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恐怖活动案件
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ABC项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D项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事诉讼法知识:地域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本文,将带领大家学习一下《刑事诉讼法》中,地域管辖的相关内容。
一、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优先、移送管辖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3.专门管辖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习题】
(单选题)2021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刑事案件,由()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
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
被告人居住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
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2021年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单选题)关于刑事案件的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刑事案件均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并选错误项。A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题干中刑事案件均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说法错误,A项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
B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B项正确,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C项正确,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D项正确,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事诉讼法知识:回避制度
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障案件审理公正,对案件参与人员进行严格身份限制。如果案件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为案件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参与过该案,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一、回避对象: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证人、律师不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二、回避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三、申请方式:
书面或者口头
四、决定主体: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3.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习题】
(单选题)某医院医生云某骗取患者红包,公安机关安排苏某、潘某、葛某、范某四名稽查人员共同审查此案,需回避的是( )
潘某在这个医院看过病
苏某与云某有过一面之缘
葛某与云某的姑姑是前后邻居
云某是范某父亲的主治医师,案发前经常联系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由此可知,范某属于第四项的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当回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多选题)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关于回避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可以申请复议
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回避制度,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如果张某是本案的审判人员但曾经担任过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则应当自行回避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并选错误项。A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A项错误。
B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B项错误。
C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题干中“可以”应改为“应当”。C项错误。
D项: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D项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事业单位公基中国历史知识之三省六部制【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事业单位公基中国历史知识之三省六部制,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三省六部制是西晋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是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一、发展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二、三省
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史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中。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
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三、六部
尚书省下设置六部,分别为:
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礼部: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
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
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
刑部: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
各部的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四、特点
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
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例题】
1. (单选题)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中,负责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务的是( )
A. 吏部
B. 户部
C. 礼部
D. 兵部
【答案】A【解析】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在六部中,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 (单选题)三省六部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下列选项中三省六部的职能搭配正确的是( )
A. 中书省——执行国家政令
B. 尚书省——草拟和颁布皇帝诏令
C. 门下省——审核政令
D. 户部——官员任免、考核
【答案】C【解析】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唐代三省六部体制中,中书省掌管草拟和颁发政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及其统属的六部负责具体执行政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中国历史:洋务运动
清末,随着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和清政府的腐败落后,我国逐渐沦为了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部分知识分子意识到封闭并不能救中国,必须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武装国人,于是从1861年到1894年,清政府内部的洋务派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改良运动,史称洋务运动。本文将主要介绍洋务运动的发展过程。
一、背景
洋务运动最早兴起于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期间,国内的天平天国运动让清政府焦头烂额,为了镇压这场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清政府不惜向西方列强求助。就在这段时期,西方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让以曾国藩为首的洋务派产生了学习借鉴的念头。
1860年底,曾国藩率先提出了学习西方的先进科技,制造战舰、武器的观点。1861年,曾国藩又向清廷提议从国外购买战舰和武器,自行仿造。他的提议很快就得到了奕訢和李鸿章的支持。在随后展开的洋务运动中,曾国藩、奕訢、李鸿章便成了洋务派的先驱人物。
二、内容
1、以“自强”为旗号,引进西方先进生产技术,创办新式军事工业,训练新式海陆军,建成北洋水师等近代海军。其中规模最大的近代军工企业是在上海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除此以外,还有福州船政局、天津机械制造厂等一系列军用工业生产厂。
2、以“求富”为旗号,兴办轮船、铁路、电报、邮政、采矿、纺织等各种新式民用工业。如在上海创办的最大的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同时推动近代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
3、创办新式学校,选送留学生出国深造,培养翻译人才、军事人才和科技人才。1862年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就是中国最早的官办新式学校。
三、指导思想:中体西用
中体西用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缩略语。是19世纪60年代以后洋务派向西方学习的指导思想。它主张在维护清王朝封建统治的基础上,采用西方军事装备、西方新式学堂、西方科学技术等自然科学技术以及文化教育方面的具体办法来挽救统治危机。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大规模模仿、实施西式工业化的运动,是一场在维护封建皇权前提下由上到下的改良运动。导致中国第一批近代企业的技术人员产生。
四、结果
甲午中日战争中,北洋海军全军覆没,标志着清朝海军实力的完全丧失,也标志着35年的洋务运动宣告破产。
五、意义
洋务运动标志着中国近代工业的起步。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抵制外国资本输入的侵略的作用。尽管洋务企业在兴办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也未能真正达到“自强”“求富”的目的,但是,它对中国的早期现代化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社会阶级结构发生变化,诞生了民族资产阶级。
【例题】
1. (单选题)洋务运动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模仿、学习西方工业化的运动,它的根本目的是( )
A.发展工业
B.发展军事
C.维护封建统治
D.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
【答案】C【解析】洋务运动,又称自强运动。是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晚清洋务派所进行的一场引进西方军事装备、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以挽救清朝统治的自救运动,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 (单选题)( )是清朝洋务运动中建立的其中一支现代海军舰队。正式建立是在1875年,由时任两江总督沈葆桢建立。
A. 北洋水师
B. 东洋水师
C. 南洋水师
D. 西洋水师
【答案】C【解析】南洋水师,或作南洋舰队、南洋海军,是清朝洋务运动中建立的其中一支现代海军舰队。正式建立是在1875年,命时任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桢建立。至1884年中法战争前已颇有规模,有巡洋舰、炮舰等十七艘约两万吨。1884年中法战争中,南洋舰队失去两舰,又因意外沉没一舰。南洋水师的军舰多数为江南制造局及福州船政局所制造,只有少量购自英、德国。由于清廷的政策是先集中力量发展北洋水师,故此南洋水师无论是吨位、装备、人员及实力皆与之相差甚远。甲午战争后北洋水师覆没后,南洋水师部份舰艇调防北洋,至1909年,南北两洋水师合并,被编入巡洋舰队和长江舰队。南洋舰队正式消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中国历史:先秦文学
先秦文学是指从远古时代到秦统一(公元前221年)以前的文学现象,它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初步形成时期(春秋末战国时代)。先秦文学是中国文学的发生期,是中国文学的源头。本文主要介绍前秦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
一、《诗经》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305篇,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共305篇,又称“诗三百”。尹吉甫是《诗经》的主要采集者,被尊称为中华诗祖。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
分类:有“四始六义”之说。“四始”指《风》《大雅》《小雅》《颂》的四篇列首位的诗。“六义”则指“风、雅、颂,赋、比、兴”。
《风》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雅》分为《小雅》和《大雅》均是宫廷乐歌,大雅多为贵族所作,小雅为个人抒怀;《颂》是宗庙祭祀的乐歌和史诗,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业的。
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即修辞。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兴主要指烘托手法,对于诗歌中渲染气氛、创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春秋三传
《春秋》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编年体的史书。儒家经典之一。相传为孔子编写的先秦鲁国史书,又称《春秋经》《麟经》或《麟史》等。《春秋》用于记事的语言极为简练,然而几乎每个句子都暗含褒贬之意,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微言大义”。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与《谷梁传》、《公羊传》合称春秋三传。
三、《楚辞》
西汉学者刘向把屈原、宋玉等人的作品编辑成书,定名为《楚辞》,为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诗歌总集。屈原的抒情长诗《离骚》是楚辞的代表作,楚辞因此又称为"离骚体"。《楚辞》是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源头,与《诗经》并称“风骚”,对后世诗歌产生了深远影响。
屈原(公元前340年-公元前278年),战国时期楚国诗人、政治家。芈姓,屈氏,名平,字原。屈原为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被誉为“中华诗祖”、“辞赋之祖”。他是“楚辞”的创立者和代表作者,开辟了“香草美人”的传统,被后人称为“诗魂"。主要作品有《离骚》《九歌》《九章》《天问》等。
四、诸子散文
春秋战国之交:以《论语》、《墨子》、《老子》为代表。《论语》以语录体的形式记述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早期儒家的思想和活动。《墨子》是一部墨子及其后学的著作的汇编,反映的是墨家学派所代表的小生产者的思想。《老子》基本上是道创始人老子的著作,它以玄深的哲理思辩和精妙的诗一般的语言相结合,显示着独特的艺术风格。
战国中期:以《孟子》、《庄子》为代表。《孟子》孟子及其弟子的著作,反映了战国中期儒家思想的面貌。《孟子》的散文体现着语录体向专题性论文的过渡,其突出的文学成就在于高超的论辩艺术。《庄子》是庄周及其后学的著作,亦是道家的又一部经典。其文章以独特的艺术造诣绝响于先秦诸子之中,奇妙的构思、汪 洋 恣肆的语言、浪漫的风格,都体现了在诸子散文中的独特地位和辉煌的文学成就。
战国末期:以《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为代表。《荀子》一书多为荀子自作,其思想体系博大精深,是儒学的进一步发展。其文章多为结构严谨、论说周详的专题性论文,标志着先秦说理散文进入了完全成熟的阶段。《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之作,文章峭拔锋锐、质朴无华,体现着法家文章的基本特色。《吕氏春秋》是吕不韦集门客的集体创作,体制宏大、内容博杂、兼收并蓄,是先秦学术思想的一次大规模的总结。
【例题】
1. (多选题)《诗经》内容上分为( )
A.风
B.雅
C.颂
D.赋
【答案】ABC【解析】《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共311篇,其中6篇为笙诗,即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称为笙诗六篇(《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诗经》的作者佚名,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诗经》在先秦时期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2. (单选题)《楚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步浪漫主义诗歌总集,下列诗歌不属于其中的是( )
A.《离骚》
B.《九歌》
C.《天问》
D.《采薇》
【答案】D【解析】《小雅·采薇》是一首戍卒返乡诗,出自中国古代现实主义诗集《诗经》。诗歌以一个戍卒的口吻,以采薇起兴,前五节着重写戍边征战生活的艰苦、强烈的思乡情绪以及久久未能回家的原因,从中透露出士兵既有御敌胜利的喜悦,也深感征战之苦,流露出期望和平的心绪;末章以痛定思痛的抒情结束全诗,感人至深。此诗运用了重叠的句式与比兴的手法,集中体现了《诗经》的艺术特色。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中国历史:新文化运动
新文化运动是由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蔡元培、钱玄同等一些受过西方教育(当时称为新式教育)的人发起的一次“反孔教、反文言、抵制儒家学派”的思想文化革新、文学革命运动。本文主要介绍新文化运动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兴起
新文化运动是从1915年9月15日《青年杂志》在上海创刊开始的,陈独秀任主编,李大钊是主要撰稿人并参与编辑工作。《青年杂志》于1916年9月出版第二卷第一期时,并改名为《新青年》迁往北京,李大钊、鲁迅、胡适等成为主要撰稿人。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后,邀请了许多有新思想的学者到校任教。这样,《新青年》和北京大学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阵地。
二、内容
作为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革命,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围绕着“四提倡、四反对”而进行的。所谓的四提倡、四反对就是指:提倡民主、反对独裁专制;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盲从;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
其实新文化运动分为前期和后期,前期实质就是资产阶级的新文化反对封建旧文化的斗争,后期的主题则是由先进的知识分子极力宣传马克思主义。
新文化运动同样还是一场文学革命,《新青年》先后发表了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的《文化革命论》,一场文学革命由此开始。
新文化运动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并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准备了思想条件。新文化运动也是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的重要标志之一。
三、代表人物
陈独秀,1915年,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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