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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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1下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及考生疫情防控公告

2021-12-13 17:05:4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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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01  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

  14:00-16:00 《专业科目》

  2021年12月19日(星期日)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17:00-18:30 《心理素质测试》

  Part.02  考点安排

序号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1 成都市华阳中学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四河路99号
2 四川省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安和路2355号
3 成都市技师学院(南门)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蒋桥路88号(原港通北三路1899号)
4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高店路1666号(原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5 成都市技师学院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西北村301号
6 成都市技师学院(东校区) 成都市槐树店路32号
7 四川兴科城市交通技工学校 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禹庙上街406号
8 四川爱华学院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温路198号
9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东区 成都市锦江区莲花南路10号
10 成都市和平街小学 成都市锦江区竹林巷62号
11 成师附小万科校区 成都市锦江区花园街20号
12 成都市锦官驿小学 成都市东大街牛王庙段70号
13 成都市菱窠路小学 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133号
14 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 成都市锦江区蝶花街577号
15 成都市泡桐树中学 成都市青羊区同怡横街298号
16 成都市泡桐树小学西区分校A区 成都市青羊区东坡北一路9号
17 成都市泡桐树小学西区分校B区 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188号
18 成都市青羊实验中学 成都市青羊区优品街99号
19 成都市第八中学校 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18号
20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抚琴校区)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抚琴北巷1号
21 成都市第二十中学校(初中部) 成都市金牛区同育街38号
22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 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4号
23 成都市通锦中学校 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5号
24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武侯区文盛路1号
25 成都市棕北中学(科院校区) 武侯区科院街10号
26 成都市棕北中学(桐梓林校区) 武侯区桐梓林南路10号
27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都附属中学 武侯区万兴路聚萃街351号
28 成都市成华小学校(秀美校区) 成都市成华区东秀二路200号
29 成都市成华实验小学校 成都市八里小区文德路42号
30 成都市建设路小学 成都市成华区建业路73号
31 成都市站东小学校 成都市成华区站北中街16号
32 成都市培华小学校 成都市成华区培华西路4号
33 成都双语实验学校 成华区双林路189号
34 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 龙泉驿区文明东街36号
35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七中学校 龙泉驿区新驿南街18号
36 成都市大弯中学 成都市青白江区学苑路28号
37 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 成都市新都区新军路281号
38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四中 成都市新都区如意大道50号
39 成都市温江区涌泉学校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花土路333号
40 成都市温江区公平学校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天乡路一段256号
41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 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门
42 郫都区岷阳实验外国语学校 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四段999号
43 郫都区犀浦实验学校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浦兴街171号
44 郫都区实验学校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凉水井街66号
45 彭州市延秀小学 彭州市天彭街道龙塔路2号

  考生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Part.03  疫情防控

  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及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情况,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举行的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调整至12月18日至19日举行。其中,12月18日下午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12月19日为公共科目考试(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12月13日至17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准备,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zui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市(州)zui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公告内容适用于参加2021年下半年市(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021年下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02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021年下半年四川警察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的考生。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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