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甲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面包外包装上使用“哈哈娃”标识
B.乙酒店向送乘客到酒店就餐的出租车司机发送餐券作为奖励,因金额较小,不在公司账面上详细记录
C.经丙百货公司同意,某快递公司在丙公司官网上插入其快递服务链接
D.丁超市举办购物抽奖活动,某副经理小张未购物却获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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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答案】C
【解析】第*步,本题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快递公司经丙百货公司同意,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规定的内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甲公司的行为属于(二)。A项错误。B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乙酒店不在公司账面上详细记录的行为不符合法律。B项错误。D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zui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丁超市行为属于(二)。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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