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人事考试 > 时政热点 > 时事日报 > 教育部:三项具体措施治理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机构

教育部:三项具体措施治理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机构

2021-09-09 13:48:57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教育-人民网

点击领取备考干货

  (文源:人民网 原文标题:如何治理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记者郝孟佳、孙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双减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但是一些地方出现了培训机构由“地上”转入“地下”,改头换面,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严重干扰政策执行,给改革推进造成阻碍。

  如何界定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首先,《通知》强调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次,《通知》对照上述合规标准,逐项列举出7种隐形变异形态,包括: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以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这是上述6种形态之外兜底的情形。

  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的治理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通过分析研判发现,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的重点是查处对象、查处主体和如何查处,难点集中在认定、查处和监管环节。第一,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隐蔽性强、多变性强,存在“认定难”问题,需要明确违规行为的认定机制。第二,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证据难以保存、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存在“查处难”问题,需要明确查处的责任主体。第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分散、无序,线索来源有限,存在“监管难”问题,需要明确有效监管的措施手段。

  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的治理有什么举措?

  对有关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的问题线索,教育部第一时间协调、督促有关地方开展核查,并及时上报核查和处理结果;要求各地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针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通知》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辨别机制,着力解决“查处什么”的问题。规定地方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或指定专业机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二是落实属地管理,着力解决“谁来查处”的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科类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查处。对于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跨区域违规行为,由培训机构审批地、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三是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解决“怎么查处”的问题。强调要压实管理责任,充分利用网格化综治体系开展巡查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信用惩戒等多种监管方式。

(编辑:Libinu)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