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四川人事考试 > 四川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 四川公务员|2021四川公务员考试内容(4)

四川公务员|2021四川公务员考试内容(4)

2021-06-15 11:02:2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预约享全项目备考资料

  常识如何备考》》》

  常识是公职类考试必考的知识点之一,地理知识出现频率也是比较高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都会有所涉及。其中对于常见农作物的考察也有出现。

  在考察过程中有以地理位主要考察内容的形式,比如南北地区的农作物分布以及主要的油料或者糖料作物;也有结合历史来考察农作物的形式,比如某个朝代的任务对应吃了某种常见的农作物等。今天华图教育就与大家共同学习下历史与农作物的关系。

  常见农作物的原产地及进入中国的大致时间:

  一、粮食作物:

  小麦:原产地在西亚的新月沃地。中国zui早发现小麦遗址是在河姆渡流域附近。在四世纪初的东晋时期已经有一定面积的种植。

  水稻:水稻的原产地就在中国,有近一万年的种植历史。

  玉米:原产地在中美洲和南美洲地区(墨西哥等地),于明朝中期传入中国(与哥伦布航海时间较为接近)。

  高粱:1、由非洲或印度传入中国;2、中国原产。高粱的变种比较多,大部分品种在非洲出现,但中国也有近5000年的高粱种植历史。

  谷子(稷):原产地为中国。是zui为古老的一种粮食作物。

  二、油料作物:

  大豆、花生、油菜:原产地为中国。也是目前zui主要的油料作物。

  向日葵、芝麻:原产地为美国。16世纪元朝传入中国。

  三、糖料作物:

  甜菜:原产于欧洲西部和南部沿海,大约在公元1500(元朝)左右传入中国。

  甘蔗:原产地在印度,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传入中国。

  四、蔬菜瓜果类:

  番茄:原产地为南美洲安第斯山脉附近,于明代传入中国。

  黄瓜:原产地为印度,西汉时期传入中国。

  辣椒:原产地为中南美洲,于16世纪(明朝)时期传入中国。

  西瓜:原产地为非洲,于五代时期传入中国。

  柑橘、苹果、李、杏、桃:原产地为中国。

  菠萝:原产地为南美洲,于1605年(明朝)时期传入中国。

  葡萄:原产地为中亚、西亚,公元二世纪(汉朝)传入中国。

  通过对这些主要农作物的整理会发现,除了一些原产地在中国的农作物外,有外国传入中国的农作物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时期,原产地也有比较明显的规律性。主要分为两大时间段,汉朝传入中国的主要是中亚西亚以及地中海地区的作物,这很有可能是有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或者是丝绸之路打通之后传入中国的;其次就是明朝,明朝主要是十五实际至十六世纪,对应西方的新航路开辟,发现新大陆美洲,这个时期传入中国的农作物原产地也主要集中在美洲地区。通过这两个明显的时间段和所对应的地区,我们可以总结出一定的规律。

  在之后应对这类知识点的考察中,我们也可以有一定的判断依据,那么现在如果说秦始皇的宴会中摆放了葡萄和西瓜,你们认为正确吗?

  

  申论如何备考》》》》

背景: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004年山东聊城的陈某高考以546分的成绩考上了一所不错的专科院校,但是被他人冒名顶替而失去了求学的机会,直到16年后才发现。这样的案例在过去多有存在,很多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很多家庭蒙受了巨大损失,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如今,刑法将冒名顶替纳入处罚条款,此类犯罪行为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观点: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是一种严重的非法侵权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之所以频频出现,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第*,受害者维权意识不足,缺少维权常识。参加高考的考生一般年龄不大,社会阅历较浅,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能够及时察觉,学生家长的文化素养参差不齐,一些家长也没有意识和能力为自己的孩子维权。第二,存在黑色产业链条,操纵不法行为。此类冒名顶替事件的受益者往往通过金钱或者关系达到侵权目的,有条件实施的人或组织在背后操纵,这就构成了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条。第三,录取学校审核、把关不严,没能及时制止冒名顶替行为。录取学校责任意识不强,审核方式原始而粗糙,往往只通过一些表格和照片就确认了学生身份,没有采取更加保险的措施进行审核工作。第四,生源地的高中和招生办没有尽到信息公开和及时发放录取通知的职责,甚至有部分管理者参与到冒名顶替的非法活动中。此外,过去网络信息普及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客观存在的原因。

为杜绝此类冒名顶替事件的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第*,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从而起到震慑和打击此类不法行为的作用。要大力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常识,从而提高考生及家长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第二,要强化高校的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招生环节的审核工作,确保不存在任何漏洞,对失职者要追究其责任。第三,要加强对高中和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强化主管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出现工作失误的人员要追责,对参与不法交易的犯罪分子依法处罚。第四,要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能够通过权威、便捷的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冒名顶替上大学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将失去滋长的空间和土壤,法制在完善,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公平法治的教育环境正在形成。

 

(编辑:Nicj)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