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0 13:12:46 遴选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gxlx/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泸县政府网站
2021年第一季度泸县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公告(2)由 四川公务员遴选网整理分享,更多关于四川公务员遴选/考调信息,事业单位考调/选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 四川公务员遴选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请加【公遴选交流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公众号:四川公选遴选考试网(schtgx123),四川遴选培训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考察对象须于5月8日前,出具经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同意报考函》。如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选调资格,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九)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务员须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事业单位人员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审查无合适人选的,经集体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考调职(岗)位,不唯分取人。
(十一)公示和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服务期约定按《泸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的有关规定》(泸县委组通〔2020〕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公务员(参公)、党群序列事业单位:0830-8192897
政府序列事业单位:0830-8192892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监股0830-860801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810205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1年第一季度泸县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1年第一季度泸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21年第一季度泸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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