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 21:14:2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未知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我市的重灾县(市、区)指:北川羌族自治县、绵阳市安州区、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9个县市区(含园区)。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zui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含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少数民族加分人员持少数民族证或户口簿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审核(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09办公室,电话:0816—2531499)。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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