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31 16:11:2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由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工作暂定于2020年9月19日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5.请广大考生留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司法厅官网相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六、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或责任追究。
七、其它
1.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积极主动配合现场防疫工作。
2.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为避免影响面试,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者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未尽事宜,请与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联系,咨询电话028-86748790。
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
2020年8月31日
(编辑:wena)贴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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