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 08:49:04 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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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安局绿色家园分局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盐源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二)考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①.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anyuan.gov.cn/);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③.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含公安基础知识、社区矫正和戒毒康复知识)。
2.体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纵跳摸高(男子组≥265厘米,女子组≥230厘米)。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确定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工作结束,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考名额2:1时,则从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直到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到2:1比例为止。进入面试考生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③.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④.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
1.体检要求:
①.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进入体检。所有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③.由凉山州绿色家园公安分局、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④.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者,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凉山州公安局绿色家园分局、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体检与资格复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绿色家园园区、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anyuan.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期内出现自愿放弃或公示期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聘用
(一) 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州公安局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具体工资福利待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二)聘用:新招聘的人员要经过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前确定不少于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培训考试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考核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安局绿色家园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绿色家园分局0834-6381158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委 0834-6369999
凉山州公安局绿色家园分局政工科 1898155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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