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8 17:49:3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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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此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2016年修订)》;《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分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加分。
(1)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7年5月1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高加分规定在笔试折合前加分,政策性加分*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加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5月17日— 18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电话:0816-4823175)核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2)。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被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5。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少数民族加分)。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笔试成绩*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及资格复审时所需资料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空缺岗位只递补一次。参加资格复审且合格的考生人数低于招聘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以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和过期身份证)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业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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