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17:39:5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恭喜进入体检环节的各位考生。回归正题,体检对于很多考生来说,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担心,招考单位联合医院发布关于《体检》注意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另外,请考生参看《公务员体检标准》>>>。
(一)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二)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
(四)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五)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六)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身承担。
(十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食品药品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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