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10:02:5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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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司法局
2014年绵阳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公开遴选
司法助理员公告
四川公开遴选考试QQ群:290079212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司法局拟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绵阳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8名(该职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较适合男性)。
二、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通过公招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公招并参公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公务员经历(计算截至2014年10月30日。乡镇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45762620@qq.com。
(1)填写准确的《绵阳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sc.huatu.com/或绵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mianyang.huatu.com/或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下载);
(2)有效身份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
(4)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
市司法局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于2014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本人。
(三)资格复审
1、通过初审人员须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资料:
(1)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绵阳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且必须张贴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经所在单位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2、复审地点:绵阳市司法局四楼政治部(涪城区南河路28号,可乘坐10路、1路公交车南河路口站)。
3、复审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0月下旬;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参加笔试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以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和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
3、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的*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市人社局参与,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综合素质。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遴选对象,并在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站http://sfj.my.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经调查不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递补事项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本公告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266427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司法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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