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3 19:08:22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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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波县教育局
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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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下载)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县教育系统的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于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9名。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9名:其中,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30名(少数民族教师16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岗位及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雷波县乡镇中小学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2日至2013年6月26日止。
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由雷波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户口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每人80.00元。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
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为应聘科目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小学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卷面分均为100分;语文、数学成绩各占一半折合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3年6月30日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日向社会公示。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4:00-6:00向雷波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申请查分。
1、面试报名:2013年7月2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9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政策性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五、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总成绩将于2013年7月10日公示。
六、体检
雷波县教育局会同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要求,按照招聘岗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专业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雷波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雷波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考核内容涵盖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档案记载、社会关系、态度能力和学习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公招规定回避制度等方面,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考核结论书》在资格终审时,同步申报岗位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公招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若有递补人员则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递补通知同岗位达到各项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资格终审。
八、公示
雷波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根据考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执行。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本县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动。否则,少服务一年向主管局缴纳指标占用费1万元。同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将个人档案带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8822261(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2149(雷波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显容 15181588978(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治东 13881493359(雷波县教育局)
徐建伟13881586011(雷波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8822071(雷波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雷波县乡镇中小学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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