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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选调生考试政策加分原则

2013-03-28 16:13:35 四川选调生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https://sc.huatu.com/xds/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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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四川选调生考试笔试部分实行政策加分,如下对加分原则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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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按以下标准加分,受到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按*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1.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报考重灾县(重灾县名单见附件6),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报考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报考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地区所属县(市),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5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3月4日-2013年3月18日(双休日除外)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附件6)提交审核,供职位志愿填报后核准加分。

  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送至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送至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由市(州)委组织部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册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4月在网上公布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单,供考生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供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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