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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5023名公务员公告(2)

2013-02-16 11:27:32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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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 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18246023442、8713012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确认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职位在笔试前先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提出个别职位报名调整意见。

  (5)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境贫困县(市)特别是乡镇机关,如有报名达不到比例等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6)报考法检、公安、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

  (7)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部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微机打字技能测试。

  (8)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zui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还考试费用事宜。

  四、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1、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一般性职位的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涉密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4、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4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笔试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zui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zui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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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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