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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套题模块-常识(9)(5)

2012-10-23 13:32:3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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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A.[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所以选择A选项。

  105.D.[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我国法律规定的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又称人身免捕权,主要是指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的权利。《代表法》第三十五条第*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所以选择D选项。

  106.D.[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常识。根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本题中A、B、C选项均为规定中明确规定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D选项中的录音带有些关键内容不清楚,与规定中“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不符,所以选择D选项。

  107.C.[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所以选择C选项。

  108.C.[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等。先行处置权,是指行政主体在紧急条件下,可不受程序规定的制约,先行处置。如先行扣留、即时强制等。社会协助权,是指行政主体从事紧急公务时依法有权获得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协助。这种协助不同于一般公务协助,它具有强制性,违反需承担法律责任。本题中,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及其消防车辆、物资需要铁路和轮船运输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所以选择C选项。

  109.C.[解析] 本题考查立法法常识。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第*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此款仅规定了全国人大“有权撤销”自治条例,而未规定可以改变自治条例。所以选择C选项。

  110.A.[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本题中某县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是受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行使处罚权,所以选择A选项。

  111.C.[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法常识。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本题中的丁,参与了书的创作,享有著作权,其他人均没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所以选择C选项。

  112.D.[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常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百八十七条规定,zui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所以选择D选项。

  113.C.[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民通意见》第*百三十一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本题中某甲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获得的1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原物和孳息。1个月的利息即为孳息。而且获利的5000元,应在扣除2000元的劳务管理费用成本后,予以收缴。所以选择C选项。

  114.C.[解析]本题考查经济常识。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二者zui大的区别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并采取股票的形式筹集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发行股票。所以选择C选项。

  115.B.[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法常识。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所以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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