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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泸州公开考试录用206名公务员的公告(4)

2012-09-14 09:24:43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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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zui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适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民警察、森林公安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录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民警察、森林公安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考录公示后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由此及公示后自愿放弃录用等原因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泸州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0-3108079。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考职位条件的情况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12年泸州市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和附件2(2012年泸州市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0830-3103203、0830-310082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0830-3190016 
    网络报名常见问题解答见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doc/cjwt_new.html)
    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泸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川华图关于历年泸州公务员考试考情考务、政策咨询热线:028-86088028-8001、8002、8003
    
    附件:1.泸州市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泸州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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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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