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

华图教育APP直播职位库文库题库阅读|

微博微信QQ群问答师资

028-86755760
华图网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人事考试 > 四川政法干警考试 > 试题资料 > 笔试试题 >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4)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4)

2012-08-10 09:33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华图

【导读】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


  八、多项选择题:第51~5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5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有( )。


  A.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C.公序良俗原则D.权利法定原则


  52.下列民事主体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主体资格的有( )。


  A.公司B.合伙企业


  C.社会团体D.个人独资企业


  53.下列事实中,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的有( )。


  A.拾得遗失物B.发现埋藏物


  C.附合D.善意取得


  5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有( )。


  A.有利生产、方便生活B.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C.团结互助、公平合理D.一物一权、公示公信


  55.甲与乙于2009 年6 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2010 年9 月10 日之前办妥出国留学手续,则甲从2010 年10 月1 日起把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D.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解释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文理解释(字面解释)是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述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是参酌刑法产生的原由、理由、沿革及其它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2.【答案】B。


  3.【答案】D。解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排除犯罪的法定事由,故排除AB 两项。C 项盗窃财物后已经构成盗窃罪,主动归还也不能认定为无罪,所以也可排除。只有D 项符合题意。


  4.【答案】D。


  5.【答案】A。


  6.【答案】A。解析:《刑法》第17 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选A 项。


  7.【答案】A。解析:《刑法》第42 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8.【答案】D。解析: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 为构成盗窃。虽然甲是国有公司的人员,但由于未利用职权,所以不构成贪污罪。


  9.【答案】C。解析: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据此只有C 项符合题意。


  10.【答案】D。


  21.【答案】ACD。


  22.【答案】AD。解析:打击错误,也称打击失误、行为偏差、方法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导致实际侵害对象与其本欲侵害的对象不一致。


  23.【答案】BCD。解析:《刑法》第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均可构成共同犯罪。故选BCD。


  24.【答案】AC。


  25.【答案】ABC。


  26.【参考答案】


  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


  结果加重犯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也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行为对于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对于结果加重犯,应按照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


  27.【参考答案】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主要有:


  (1)客体不同


  绑架罪往往是通过绑架的手段谋取钱财,物质利益。非法拘禁罪是针对受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是想控制受害人,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 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28.【参考答案】


  该说法是不正确的。


  《刑法》第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3 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看出,杀人有的要判 处死刑,属于“杀人应当偿命”的情形,但有的也可以不判死刑。还有的正当防卫造成犯罪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杀人的,都不会被判处死刑,所以杀人应当 偿命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编辑:Paelin)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四川公务员考试免费辅导

公务员直播  时间:每周一

每周一公务员免费直播课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免费辅导课

事业单位  时间:每周二

每周二公务员免费直播课
四川教师公招免费辅导课

教师公招  时间:每周三

每周三教师公招免费直播课
四川银行金融农信社考试免费辅导课

银行金融  时间:每周四

每周四银行金融免费直播课
四川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备考活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