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层公务员有奔头 只要干好就能晋升
2012-05-13 10:3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今年不满30岁的许宁(化名)是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办执法队一名普通的执法员。经过2008年的那场考试后,许宁终于成为该执法队40多名公务员中的一员。
“队长是副处级,副队长是正科级,中队长是副科级,总共加起来领导职数只有9个。”以前,其他几十名普通的科员、办事员职业生涯的晋升渠道就是 争取这几个有限的职位。“一旦争取不到,退休时最多就是给一个副主任科员的待遇,太没意思了!”许宁的紧迫感非常强烈,因为如果30岁还没提拔上去,就意 味着这辈子没什么指望了。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2005年国家颁布《公务员法》,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实施公务员聘任制。2008年8月,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了深圳。
“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不是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今天改还是明天改,是主动改还是被迫改的问题”,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在动员大会上就提到,深圳将义不容辞,履行好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改革探路的使命。
公务员崔为民20年间的身份变化
1992年,崔为民以国家干部的身份调入深圳市法制局,当年深圳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市场经济式的行政管理体系,根据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需要,深圳 要求公务员“凡进必考”,正科级以下公务员进入政府机构工作必须先通过公务员考试。崔为民通过了考试,从国家干部变成了公务员。
到1996年,深圳基本完成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过渡。从此,“国家干部”这一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字眼,从深圳政府机关悄然消失。改革后,企业实行合同制,被称为员工;事业单位雇员称为职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则称为公务员。
更大力度的改革还在后面。2006年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07年的聘任制公务员改革,2008年的公务员分类改革,连续三年,深圳在事业单 位和公务员管理制度方面的大动作,均在政府机构中产生了“地震”式的影响。对这种改革力度,崔为民以及深圳公务员们似乎早已习以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