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双流县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2-04-28 11:43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15个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其中,经济和信息化局(会计岗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县委统战部、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管理委员会8个单位需要的共计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人事及工资关系纳入县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基本工资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购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时需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相符。
(5)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将被取消考录资格。
(6)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