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公考舞弊案5人获刑
2012-04-26 11:2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新闻晨报【导读】山西长治公考舞弊案5人获刑
据新华社太原4月25日电
25日,山西长治公考舞弊案在长治市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获刑,其中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受贿罪,二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年零6个月。
2011年8月,山西长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参加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获得笔试第一、面试第一、总分第一,却因体检血红蛋白不合格落榜。宋江明自己找了三家医院做检查,结果均显示合格。
而在其复检前一夜,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接受了递补考生家长贾志红的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复检结果显示,宋江明的血红蛋白数值在150g/L左右,高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的规定90g/L,但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在赵波的要求下,与原检验师杨文芳共同修改了两份化验单,并在原本“合格”的体检结果前写上了“不”。
2012年1月16日,山西纪委通报了长治市公务员录用舞弊案,涉案的10人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