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元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2-04-05 09:1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高校人才网【导读】2012年广元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28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2012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人才市场一楼(广元市利州东路874号)。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专业),不 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
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 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 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更多关于 四川招考 的内容:
历年真题
- 四川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其他考试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