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关于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1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03-09 19:4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龙马潭区决定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符合具有拟进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区政府办公室公务员1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1名;
特兴镇政府公务员1名
鱼塘镇政府公务员1名;
长安乡政府公务员1名;
区社会保险局参公人员2名(财务管理1名,综合管理1名);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人员1名;
区政府采购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区食品药品保化品检验监测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法守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业务素质:具有与拟进岗位、职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
3、身份:具有拟进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身份(工勤身份不予报考)。区外乡镇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不得直接报考到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位。
4、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3月31日。
6、其他(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