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2012年公开选聘大学生公告
2012-02-23 15:3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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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经宜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宜城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第一学历为国家二类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3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共选聘150名。
二、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选聘大学生到宜城工作,办理聘用手续,不执行试用期,其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由宜城市财政统筹。
(二)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的,由宜城市财政一次性发放一定数额的安置费。其中,本科生5000元,硕士10000元,博士50000元。
(三)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宜城市政府统一提供公共租赁房,免费使用三年,作为过渡性用房。具体标准为:本科生提供40平米左右的公共租赁房,硕士提供50平米左右的公共租赁房,博士提供60平米左右的公共租赁房。
(四)选聘大学生在宜城工作期间,每名宜城市“四大家”领导联系5名选聘大学生,负责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个人成长,并每次帮带2名选聘大学生跟班学习,一季度一轮换。每年择优挑选一部分选聘大学生到宜城市党政机关、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锻炼。对表现优秀的选聘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选聘条件
选聘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工作能力;(三)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一)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三)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四)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
(三)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宜城市公开选聘大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报名、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