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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3)

2021-06-25 16:01:2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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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anluo.gov.cn/]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高于*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及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本次*低分数线为全部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及零分以下人员)平均分的80%。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原件。

  (6)应届毕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考信息表》。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进入体检环节的*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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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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