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14:23:19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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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二职业中学系内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位于内江市高新区所在地-市中区白马镇,学校始建于1928年。是一所集初中、职高于一体的综合型学校,现有学生近2000人,教职工103人,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内江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内江市文明单位”、“内江市校风示范校”、“内江市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内江市初中教育质量优秀学校”、“内江市德育改革示范校”、“内江市园林式学校”等荣誉称号,因学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选调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二、考核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有正式编制的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工作,爱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各学科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
5.在原单位工作满一个聘期(如国家、省、市规定有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并征得原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6日18:00止。
2.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可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报名相关事宜,并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24597559@qq.com,文件夹名为:选调岗位名称+姓名。
(2)现场报名
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所需资料到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内江市第二职业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备注:
1.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832-2481107,13438678232。
2. 报考的在编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学校通过电话或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正式考核时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所需资料与网上报名时所需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地点:内江市第二职业中学办公室(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文化路100号)。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对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核
1. 考核时间:2021年7月8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 考核地点:内江市第二职业中学
3.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面试。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确定为选聘对象。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第二职业中学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内江市第二职业中学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选用;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党总支会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聘工作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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