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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2)

2021-01-29 09:35:2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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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考核时间及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2.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中缺考或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其他事项。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泸返泸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省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来泸返泸人员,1月28日以后、考核当天以前从省外返回农村地区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隔离场所、医疗发热门急诊、海关口岸、国际航空等)需提供*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其他应聘者,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参加考核。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应聘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依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泸州市水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水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3195221(泸州市水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30-3196081(中共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泸州市水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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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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