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25名(文职辅警4名、勤务辅警2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计算方法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和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转业军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信访接待室(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泰兴路77号临港第二办公区)。
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进行身高和体重测量,对是否有纹身、疤痕、四肢及形象进行目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该公告发布之日。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考生资格审查情况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和带上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三、考试
(一)体能测试
所有报考者均需先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测评科目男子为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跑(男子合格标准:30周岁及以下者为小于或等于4分25秒,31周岁及以上者为小于或等于4分35秒;女子合格标准:30周岁及以下者为小于或等于4分20秒,31周岁及以上者为小于或等于4分30秒)、10米×4往返跑(男子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下者为小于或等于13秒1,31周岁及以上者小于或等于13秒4;女子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下者为小于或等于14秒1,31周岁及以上者小于或等于14秒3)。
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依据之一。
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任一科目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笔试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考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上午9:00(暂定)
体能测试考试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南门集合
体能测试结果将在测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写作,满分100分。
(三)计算机考试
报考文职辅警岗位(一)(二)和勤务辅警岗位(一)(二)的需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评分)。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职辅警(一)(二)和勤务辅警(一)(二)岗位笔试总成绩=写作成绩×40%+计算机成绩×10%
勤务辅警(三)岗位笔试总成绩=写作成绩×40%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科目无缺考的考生将全部进入面试。
(六)总成绩
文职辅警(一)(二)和勤务辅警(一)(二)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勤务辅警(三)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总成绩。
(七)缴费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缴纳80 元面试费。
缴费时间、地点待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写作、计算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对公示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勤务辅警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执行,文职辅警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人头经费由宜宾市、临港经开区财政包干保障,月收入按照《临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5108995
区公安分局 3621795
监督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5108937
区公安分局 3621651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宜宾临港开发区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下方)
2.
宜宾临港开发区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