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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外勤岗位12名(限男性),内勤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外勤20—30周岁(1987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出生),高中以上学历;内勤20—35周岁(1982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二)优先条件
内勤岗位录取时,具有计算机、信息通信、文秘(中文)专业证书或类似专业获奖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外勤岗位录取时,具有法律专业证书、摩托车驾驶证、汽车驾驶证者或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兴川街167号高新公安分局办公大楼622室,联系电话:0813—4703561,联系人:黄莉。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考高新分局辅警队员登记表》。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外勤和内勤,外勤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100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分;内勤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5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50分。
1.笔试: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聘用名额。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等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所有参考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3.面试:外勤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内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录用名额的1.5:1倍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请全体报名人员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自贡人事考试网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要求,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签订3年期正式合同,3年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对期满符合条件的,续签两年期合同。
五、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7年11月20日
(编辑:admin)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