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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书记员2名。需经常出差和加班,工作辛苦,较适合男性。
二、岗位职责
做好开庭准备;担任庭审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记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三)年龄在18—32周岁(1985年11月13日至1999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曾被开除军籍、团籍、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
(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有违法劣迹。
(四)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应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人才派遣。由我院与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该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派遣到我院工作。
(二)工资和补贴约2500元,其中试用期工资约1700元。确立用工关系即为用工人员依法购买“五险”。
(三)用工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7日工作日的上午8:30-下午17:50。
2、报名地点: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雁江区康乐路49号,马鞍九义校对面)
3、报名方式:填写《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其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考试成绩: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电脑记录及手写记录各15%);笔试内容为写一篇1000字内作文。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录用:体检合格者拟定为用工人员。通过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到我院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26122939
咨询电话:028-26122720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3日
(编辑:Nicj)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