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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 2017 年赴国内知名高校
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巴中市计划赴北京、上海、哈尔滨三地参加“知名高校四川活动周”招才引智活动,期间将在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专场招聘会中开展现场招聘,面向全国引进优秀人才111名。
一、引进计划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引才计划40个,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引才计划71个。111个引才计划中,市级部门15个,巴州区10个,恩阳区15个,南江县11个,通江县19个,平昌县41个(具体岗位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本公告中引进岗位的相关要求。
(二)具体要求:
按《巴中市公开引进“高精尖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7号)文件精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须在4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引进对象含2018届应届毕业生。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已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须由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可以报考的证明。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考生本人持个人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10月30日(星期一)14:00-17:00,地点: 一校区活动中心101(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巴中市委组织部”展位
上海交通大学:11月2日(星期四)13:30-16:30,地点:霍英东体育中心2楼(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巴中市委组织部”展位
同济大学:11月3日(星期五)14:00-17:00,地点:经纬楼一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巴中市委组织部”展位
中国人民大学:11月8日(星期三)14:00-17:00,地点:世纪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巴中市委组织部”展位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现场招聘地点若有增加,将在相应高校报名时间确定前及时进行补充公告。
2.需提供的资料:
①《四川省巴中市2017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在《公告》附件处下载或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③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公章)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3. 报考要求: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现场选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经报考某一岗位考核不合格,不能再报考本次引进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
(三)公开考核
1.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考核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现场面谈交流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3.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岗位形成竞争态势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引进对象;未形成竞争态势的,拟引进人选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最低成绩分数线(70分);同一岗位拟引进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4.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本科生,先采取面试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再另行约定时间到巴中市用人单位参加业务技能考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和技能考试(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察
1. 同一岗位体检人选,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生考核成绩低于最低成绩分数线(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4. 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公告或直接通知本人(考生需确保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公示和引进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引进初步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引进。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引进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由同级财政发放15万元、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和每月1000元、500元的工作补贴(工作补贴发放期限为24个月)。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政策。按照《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和《巴中市优秀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支持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14号)落实。
五、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5286056
10月30日—11月8日期间咨询电话:
13550491878 18190128160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7年10月24日
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
(编辑:admin)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