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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

2017-02-20 14:51:01 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广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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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公务员

  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人员名单见广安党建网(www.gadj.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市公安局网站(www.gaga.gov.cn)、广安市林业局网站(www.galy.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公安局 广安市林业局 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1.报考县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含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至2017年3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为面试资格复审当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考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人民警察职位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为面试资格复审当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面试资格复审责任单位及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责任单位:报考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报考市、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报考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林业局负责;报考县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含乡镇司法助理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安市人事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面试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26-2663233,0826-2678966

  (四)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须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联系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凡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按照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另行发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缴费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人事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一楼102室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于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指定地点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报到、缴面试考务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7〕2号)精神,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12日,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四、体能测评事宜

  (一)体能测评对象:根据《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由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分别组织,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分别到广安市公安局教育处(地址:广安城南东南片区、广邻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联系电话:0826-2396353)和广安市林业局人事科(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广惠街188号,联系电话:0826-2335018)报名,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四)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发放给考生的《体能测评通知书》。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所需的相关材料。家在外地或现不在广安市的,应作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

  (二)由于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无停车场地,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电话:0826-2663233)咨询。

  2017年2月20日

(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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