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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57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20-09-08 09:06:09 四川医疗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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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下列人员原件校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证明。

  3.邮件投递简历(仅限高层次人才):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简历,必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校验原件。

  电子邮箱地址为312171895@qq.com,咨询电话:028-69038099,13880069947,联系人:杨文界

  4.公开考核招聘面试开考比例:

  报考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支医志愿者岗位,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五、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

  3.考核招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收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

  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由主考机关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并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主考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聘用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我市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医学免费定向生为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项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3873331)。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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