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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导读】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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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考试

     (一)考试及成绩计算

     1.笔试。

     (1)公共知识笔试(100分):公共知识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其中:教师岗位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报名点可以提供参考资料;卫生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综合知识》,参考资料为2011年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以提供。

     (2)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①报考普通高中岗位、农村初中小学岗位、城区中小学岗位中46—48岗位以及职业中学岗位中42—45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符的专业知识。

     ②城区中小学岗位中49—50岗位,职业中学岗位中39—41岗位,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③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国方正出版社发行的《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医学基础知识》,报名点可以提供。

     2.专业面试(100分):

     ①城区中小学岗位中49—50岗位,职业中学岗位中39—41岗位,须参加专业面试,形式为讲课。

     ②报考普通高中岗位、农村初中小学岗位、城区中小学岗位中46—48岗位以及职业中学岗位中42—45岗位,不进行专业面试。

     ③医学类岗位不进行专业面试。

     3.总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岗位、农村初中小学岗位、城区中小学岗位中46—48岗位以及职业中学岗位中42—45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成绩计算:

     总成绩公共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 政策性加分

     (2)城区中小学岗位中49—50岗位,职业中学岗位中39—41岗位的成绩计算:

     总成绩(公共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根据自愿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按笔试开考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告。

     (四)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七、加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到村社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7月18日17: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服务期满证、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材料交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办公室审查(或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加分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政策性加分须按本《公告》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比例进行折合。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考核由组织、人社部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为常规体检,参照执行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 检、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为序,由考生本人按岗位依次 选择具体的聘用单位,其余按所报单位岗位聘用。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实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法生育人员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dzrsj.com)和大竹教育网(www.scdzedu.net)发布,同时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大竹县2012年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条件表》

     附表二:《大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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