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招372名人员公告(2)
2012-05-12 09:57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深圳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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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2年4月30日(下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4)2012年4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是否符合随军条件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咨询电话:0755-25942893)。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报考身份。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在校应届毕业生的最高学历是其2012年毕业时将取得的学历,其他人员若毕业后继续深造并取得国家认可学历的,以此为最高学历,否则以其毕业时取得的学历为最高学历。考生的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则最高学历为大专或研究生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最高学历为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均可报考。
(2)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均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所取得的学历,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最高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在职学历的可以报考,非深户籍人员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则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非深户籍人员报考其它岗位的则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
(2)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以上”,专业为“数学”,则报考者的最高学历无论是大专、本科还是研究生,其相应的专业均须为“数学”。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考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岗位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1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岁(即1966年5月1日之后出生)。
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的年龄可在岗位要求基础上放宽1岁,六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可放宽2岁。本市户籍人员(含视同本市户籍人员)在深圳连续缴交5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