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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2年5月27日上午9:30至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查询,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2年6月2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2年6月6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2年6月6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0年、2011年、2012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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