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4)
2012-04-23 11:3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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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
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四)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青川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青川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工程师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2年5月14日前在中国·青川(http://www.cnqc.gov.cn/qcwz/default.jsp)、青川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crsrcw.com/Main/index.asp)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5月16日前直接到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39—7206543),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弃或不能调整的,请报考者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