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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涉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招聘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涉及政府系统及园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附件1: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2:绵阳市2012年党群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3:绵阳市2012年政府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4:绵阳市2012年市属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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