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011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4)
2011-10-10 17:0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资格审查: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才可以参加面试。首次资格审查时间为12月1日上午8:30---12:00,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12月5日上午11:00。
3.注意事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报名信息表》2份。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暂定在12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笔试成绩
《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2.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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