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1下半年公开招录353名公务员的公告(4)
2011-09-16 19:4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导读】乐山市2011下半年公开招录353名公务员的公告,四川公务员考试QQ交流群:170423437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11月1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乐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乐山市柏杨东路268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12月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1年12月6日至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12月12日在该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于2011年12月16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基层司法助理员的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负责;报考县(市、区)和乡镇机关的资格复审工作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2011年12月22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布的事项,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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