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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科,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各专业类别划分。其中,省环科院招聘岗位中所要求的专业考试范围,为在校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教学范围,所学专业教科书即为参考书。省环境信息中心招聘岗位中所要求的专业考试范围,所学专业教科书即为参考书。

3、笔试时间。定于201012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122417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发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122426日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2010123017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查分结果。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01122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联系电话028-86112517,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16日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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