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7 10:43:3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华图四川事业单位考试(https://sc.huatu.com/sydw/)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6人),更多关于四川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事业编报名,事业编考试内容等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添加 客服号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海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28号 |
承担成都关区进出境的实验室检测鉴定,开展市场委托检测、科研制标服务等工作。 |
四川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成都海关口岸门诊部)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1号 |
承担成都关区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健康检查、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医学咨询与卫生宣教、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等工作。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6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办理:
1.适用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2.办理地点: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二号军转大厦一楼报名大厅,联系电话:028-86740101,028-86759175)。
3.办理时间:2025年3月11日-3月19日(工作日每日9点-17点),19日17点以后提交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做减免处理。
4.所需材料: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5.办理程序:
(1)首先在网上完成报名,不需缴纳报名费用。
(2)报考人员可到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须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海关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海关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
四川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成都海关口岸门诊部)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6.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成都海关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成都海关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28日前由成都海关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6.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成都海关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成都海关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海关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按面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面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成都海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海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都海关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成都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海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都海关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成都海关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5391592、028-85391561(成都海关人事处)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28-85391267(成都海关监察室)
附件:成都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海关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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