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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告

2024-08-22 09:12:5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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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告?巴中事业单位本月出公告,8月笔试!目前南江、恩阳、通江医疗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已发布,综合岗招考公告即将发布!那么四川省属事业单位联考呢?按照往年时间节点可推测:2024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联考预计9月下旬发布公告,10月笔试!

  从往年来看,公告发布到考试时间仅有大约1个月,而今年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统考开始实施新大纲,有题型的新增以及考点的增删,都是第一次考,因此大家一定要提前备考,多给自己一些适应和消化的时间。大家可以扫码预约公告发布通知,图图帮你蹲公告,大家安心备考,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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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川各地市招考情况汇总(预估)

  二、综合知识考情分析

  一般来说,《综合知识》科目即将《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合二为一, 在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上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联考考试中较为常见,且据目前考情来 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题所占分值比重正呈现逐年减少之势,就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情 来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题量一般在 5—10 题之间。而今年开始实施新大纲,题型有变化,详情如下:

  1、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新大纲知识点新增

  法律部分:新增行政法、其他法律法规

  非法部分:新增哲学、管理、毛中特

  职测部分:新增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

  2、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新大纲知识点删减

  法律部分:删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

  非法部分:删除道德

  3、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新大纲题型变化

  新增主观题、填空题、写作题

  三、笔试备考推荐

在各类考试中,有关刑法的考点出现的频率比较高。其中,正当防卫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同时,也要学会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进行有效的区分。接下来为大家介绍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相关内容。

一、正当防卫

【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特征】1.防卫起因:存在不法侵害

2.防卫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3.防卫意图:必须具备防卫意图

4.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5.防卫限度: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

【分析】通过正当防卫的相关内容,首先我们要了解到正当防卫不仅保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它保护的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正当防卫的防卫起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如果没有不法侵害就不可能存在正当防卫 ;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人,也就是说谁实施了不法侵害行为,我们才可以防卫谁;防卫意图,为保护合法权益进而实施的防守行为;防卫时间,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时,排除事前或事后防卫;防卫限度,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指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所必须的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指的是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

【试题练习】(单选)小王家中有一只杜高犬,某日晚,李某撬门而入拿去小王家中财物若干,小王发觉报警并命令猛犬咬住李某,造成李某轻伤。小王报警成功将李某抓获。入室盗窃遭狗咬,小王放狗行为属于( )

A.防卫过当

B.故意伤害

C.正当防卫

D.民事侵权,不构成犯罪

【解析】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李某实施盗窃行为属于不法侵害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小王放狗造成李某轻伤,并未造成重大损失及重伤或死亡,属于正当防卫。故本题答案选C。

二、特殊正当防卫

【概念】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记忆口诀:凶杀抢强绑,严危人身安

【分析】对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显然我们可能认为这是防卫过当,但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情形造成重伤或死亡属于正当防卫范围,此为特殊情况需要特殊记忆。

【试题练习】(单选)张三抢劫某出租车司机老周,用匕首刺了老周一刀,强行抢走老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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