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6 15:38:3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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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下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告时间预计什么时候?巴中事业单位本月出公告,8月笔试!目前南江、恩阳、通江医疗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已发布,综合岗招考公告即将发布!那么四川省属事业单位联考呢?按照往年时间节点可推测:2024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联考预计9月下旬发布公告,10月笔试!
从往年来看,公告发布到考试时间仅有大约1个月,而今年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统考开始实施新大纲,有题型的新增以及考点的增删,都是第一次考,因此大家一定要提前备考,多给自己一些适应和消化的时间。大家可以扫码预约公告发布通知,图图帮你蹲公告,大家安心备考,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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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各地市招考情况汇总(预估)
二、综合知识考情分析
一般来说,《综合知识》科目即将《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合二为一, 在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上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联考考试中较为常见,且据目前考情来 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题所占分值比重正呈现逐年减少之势,就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情 来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题量一般在 5—10 题之间。而今年开始实施新大纲,题型有变化,详情如下:
1、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新大纲知识点新增
法律部分:新增行政法、其他法律法规
非法部分:新增哲学、管理、毛中特
职测部分:新增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
2、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新大纲知识点删减
法律部分:删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
非法部分:删除道德
3、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新大纲题型变化
新增主观题、填空题、写作题
三、笔试备考推荐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言论,但是很多人错误地以为,自己在互联网中发表的任何言论不会受到法律追究。然而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今天我们以“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网络诽谤案件为切入点,帮助大家梳理一下诽谤罪涉及的相关考点。一、诽谤罪
1.诽谤罪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3)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诽谤属于亲告罪
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的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在此网络诽谤案件中,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被害人谷某的人格权,构成诽谤罪。但二人虚构的事实经网络得以广泛、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因此,检察院依法以公诉程序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二、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
诽谤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要注意区分《刑法》中诽谤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违法的诽谤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诽谤罪与民事名誉侵权行为的界限
1.首先在违法程度上,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轻于诽谤罪以及违法的诽谤行为。
2.诽谤罪必须是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以上是“诽谤”在考试中相关考点的梳理,希望大家在学习中注意。再者,我们的言论自由都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大家一起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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