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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考招录什么时候出招聘公告

2023-10-07 10:04:4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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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我国选拔和录用公务员的重要渠道之一,对于广大考生来说,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一些备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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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概述

  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0月中旬发布公告,11月份进行笔试考试,次年1月面试。

  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面试等。

  报名条件:具备中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条件以招录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通过国家公务员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

2024国家公务员报名入口

  二、备考指南及答疑

  虽然每年国考公告、报考指南、职位表等招考文件已十分详尽,但考生们内心仍有诸多不解,尤其是对初次接触国考的考生来说,每人情况不一,官方文件只能解答共性的基础问题。因此,华图教育总结了历届考生较为关心的一些问题,希望能为你答疑解惑。

  问:国家公务员招录机关有哪些?

  招录机关,即考生通过考试后最终被录用的单位。国考招录机关,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

  其中,中央党群机关,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指政府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包括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等。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

  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同以上三类机构相比,此类单位仅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区别,其地位、职权和人员待遇并无不同,且机构性质与工作人员身份可能随形势变化、机构改革而转换。

  

国家公务员历年试题卷 2024国家公务员考前预测卷

  三、行测及申论每日一练

随着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索债的情形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新法新规也是我们常识考试中的重点考点,此情形值得我们探讨。下面我们列举几个索债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合法债务做前提:

情形一:索要的金额和所欠的金额相同,在给钱就放人的情形下,认定非法拘禁罪;

情形二:索要的金额大于所欠的金额,认定绑架罪;

情形三:以杀害或者伤害为目的要挟,认定绑架罪。

非法债务做前提:

有上述行为一律认定为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下面,我们列举几个例题做一下比较:

1.王某为逼迫李某偿还高利贷,在李某家门口喷写“李某诈骗钱财死全家”,将印有“李某欠债还钱”的宣传纸在小区张贴,并到李某家中使用菜刀恐吓讨要高利贷债务。王某的行为构成( )罪。

A.寻衅滋事

B.催收非法债务

C.发放高利贷

D.毁坏财物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

第二步,催收非法债务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因此,选择B选项。

2.甲欲购买乙的二手车,并支付给乙订金1万元。后乙反悔,却不归还甲的订金。甲多次索要无果,便邀其好友丙商量,由丙开车放风接应,于某日下午放学之时,将乙的7岁儿子强行带走,并向乙打电话索要订金1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是主犯,丙是胁从犯

B.甲、丙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C.甲、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D.对于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A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胁从犯是受胁迫而参与共同犯罪的人。本题中丙不是受胁迫而参与犯罪,所以不是胁从犯,丙在共同犯罪中起的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A项错误,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甲、丙为了索要债务把乙的儿子带走,构成非法拘禁罪。B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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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只要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坚持不懈地努力,相信每个人都能取得好成绩。希望以上介绍和建议能对广大考有所帮助。祝愿大家在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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