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08:55:2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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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资阳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网站是哪个?首先介绍一下四川事业编的考情,雅安、德阳、眉山、成都、内江、巴中、攀枝花、甘孜属于地市单独招考,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也各不相同。绵阳参加全国事业单位联考,也是四川唯一一个参加全国事业单位联考的地市。像省直属、阿坝、遂宁、南充、资阳、自贡、 乐山、凉山州、达州、广元、广安、泸州、宜宾等其他地市在有招考的情况下会参加四川事业单位联考,除了泸州、宜宾考试科目有所不同之外,其他地市均考综合知识,与省直属同一套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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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各地市招考情况汇总(预估)
二、综合知识考情分析
一般来说,《综合知识》科目即将《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合二为一, 在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上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联考考试中较为常见,且据目前考情来 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题所占分值比重正呈现逐年减少之势,就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情 来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题量一般在 5—10 题之间。
三、笔试备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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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像我们生活中的买卖行为、租房子的租赁行为、立遗嘱的行为、结婚离婚行为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我们重点来看一下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有瑕疵,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四种情形。
(一)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①表意人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②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③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
(二)欺诈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①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②欺诈方实施欺诈行为
③被欺诈的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④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
(三)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例题分析:
(单选)下列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6岁的丙将妈妈的金手镯赠送了给隔壁的小妹妹
B.15岁的乙在端午节买了一个粽子当晚饭
C.25岁的甲为了向心仪的女孩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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