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10:11:26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江安县人民政府
【导读】四川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四川教师招聘信息:2023江安县面向县内外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的公告(122名),更多关于四川教师招聘公告,教师公招报名,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四川华图教师考试网)。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2023年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共12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各学科计划选调名额与报名参选人数之比不低于1:2。下长幼儿园面向县外选调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增加到下长幼儿园面向县内选调岗位;其他选调岗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党的教育 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爱护学生,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2.选调人员必须具有选调岗位相对应的编制身份。县外调入教师需在县内外学校在编在职累计满5年;其余人员须在江安县内学校正式聘任且至少已完成5年服务年限;县外报考教师需完成5年服务年限(聘任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2023学年年度考核结论以县教育体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还必须获得过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公告“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一栏中所列举的表彰或获奖项目;
4.年龄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分别为1982年7月31日、 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含培养人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楷模)、优秀校(园)长、最美校(园)长、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获奖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优秀乡村教师(含最美乡村教师)、学科现场讲课赛等级奖获得者,曾受组织选派赴藏区、“三区”支教人员,年龄可放宽5周岁;
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初中教师,以及近两学年以来因九年一贯制初中停办、停招、限招新生而目前仍在该校小学任教的原初中教师可以参加中学教师岗位选调;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小学教师,以及近两学年以来停办、停招、限招新生的单设中学教师、九年一贯制初中教师可以参加小学教师岗位选调。
兼任不同学段课程的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以2023年春期担任的主要课程为划分依据,因产假2023年春期未担任教学工作的,以2022年秋期担任的主要课程作为划分依据,幼儿园教师以2012年以来县教育体育局确定的幼儿教师为依据。
经同意借用(含上挂)到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含县师培中心)、教育督导组、非教育系统人员,可按借用(含上挂)前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选调。
6.教学(工作)业绩要求:
(1)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22-2023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其中:兼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的,如任教学科具有2023年春期县级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如只有义务教育阶段1个班科成绩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成绩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如有义务教育阶段2个及以上班(科)成绩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成绩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的90%及以上(即初中分为单设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初中,农村小学分为中心校校本部、基点校校本部和村小,下同);②自2018-2019学年度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奖(仅含学科名次奖、教学先进个人,下同)。
(2)义务教育阶段无2023年春期县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教师,2022-2023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
(3)义务教育阶段具有2023年春期县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教师,2022-2023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2023年春期县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所任教学科成绩,如只有1个班科成绩的,应高于同类学校平均分1%及以上;如有2个班(科)成绩的,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如有3个及以上班(科)成绩的,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的90%及以上;②自2018-2019学年度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奖。
(4)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2022-2023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所兼任监测文化学科成绩不作要求,专业学科有监测的,按前述第(3)条相关要求执行。
(5)经批准产假人员(需提供相应住院、生产等证明材料)、教学(工作)业绩需达到前述第(1)(2)(3)条对应要求,如无2023年春期县级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2022-2023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
前述范围经批准借用(含上挂,不含川师实外)人员、援藏援彝人员、三区支教人员和县外报考人员,本条件不作硬性要求。
注:所任教文化学科成绩平均分计算要考虑参考率(即所教任学科平均得分=所任教学科平均分×学校该年级参考率/县平均参考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学年度以来,师德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近3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近3学年度以来,受到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书面通报批评的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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