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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考报名时间已出!

2022-10-09 11:47:3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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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2023年招录考试于10月25日起报名,12月3日及4日举行笔试,各位小伙伴要加紧备考的步伐啦!四川华图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本次国考相关备考内容,详细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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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将于10月25日开始报名,12月3日至4日举行笔试,如下为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笔试时间预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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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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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2年12月3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2年12月3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2年12月4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三、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考历年分数线

  四、国家公务员笔试练习题

在公务员考试中,时政要闻、热点事件看似只是一个简单的模块,但其实渗透到了考试的方方面面。时政时事的热点积累有助于我们增加申论素材,可以帮助我们训练如何形成政府思维,有助于我们在写作中习惯运用官方表述方式,甚至在常识的考试中也经常出现当年的热点时事的考题,那么如何备考这部分知识呢?其实很简单,不用死记硬背,就每天拿出固定时间多多积累即可,四川华图每天都会更新全网最新最热的时政要闻,并附有热点解析,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掌握。大家可以Ctrl+D收藏本页供大家学习积累。

【热点背景】

  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住有所居”这项群众关注、政府重视的民生工程,正在社会各界的期待中“提档增速”。

  年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颁布,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群体,建筑面积等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论述。对于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考试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可以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原因分析]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国内长租房市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行业的快速发展随之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市场秩序有待规范。整体看国家租赁体系占市场比重较小。市场上存在大小不同的租赁中介,并且由于市场发育不充分,有依靠租赁市场损害租户和房主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造成租房者安全感不强。

  二是传统上重购轻租,租购不同权。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市场存在“重购轻租”的现象,一些城市住房供给“重售轻租”的积弊仍然存在。并且事实上租购房屋的权益不对等,尤其是教育和社会福利层面,阻碍了租房者在子女教育、社会福利方面享有平等化的公共服务,与购房者存在较明显的落差。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

  [对策分析]

  一是做好政策衔接。各地要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要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包括通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非房地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建设的租赁住房等,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不纳入的不得享受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等国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专门支持政策。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强化业务指导、调研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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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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