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3 10:25:48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cfw/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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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成都三支一扶考试职位表5月12日公布,目前考试各时间节点已经发布,2022成都三支一扶报名时间:5月22日-26日,笔试时间6月25日。报考条件不限制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即可报名,四川华图三支一扶考试网整理了本次四川省三支一扶招考相关内容,更多有关三支一扶招聘公告,三支一扶报名入口,三支一扶等信息请关注四川华图教育。
(一)三支一扶笔试《职测》练习题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法典》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其中,物权篇中的居住权问题引发社会热议。
何为居住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
那么,居住权为何会引发热议,又会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通过以下两个案例,大家可以对居住权有更深的了解。
案例一:
近期的热播剧《小舍得》中有这样一个桥段,蔡菊英与南建龙是再婚配偶,二人共同生活十几年,现居住在南建龙的婚前房产中。蔡菊英提出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南建龙因顾及自己女儿等原因,以“什么时候都不会将你赶出去”为由,拒绝了该建议,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家庭矛盾。
其实,这一问题完全可以通过订立居住权协议解决。为保证蔡菊英的永久居住权,南建龙可通过意定居住权中的依遗嘱设立居住权,在遗嘱中写明当事人姓名、住宅位置及居住权期限等条款,同时,在遗嘱生效后,向当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案例二:
小李和小王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前两人无个人所有的住房,而是住在小王的单位公房内。离婚后,小李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且居无定所,小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该公房的居住权。
居住权的出现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总的来说,意定居住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设立:
居住权只是《民法典》中热点问题之一,关于《民法典》中的其他热点话题,大家可以长按扫码关注公众号,回复“民法典”,获取民法典全文及199道预测题。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极有可能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出现。除以上的知识点外,我们还需要掌握居住权的禁止规定及居住权的消灭条件,这样,我们在遇到有关居住权问题时,就能轻松击破。
最后,我们通过一道题目来对居住权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巩固。
(单选题)周某丧偶后,一直独居生活,后遇到保姆李某,李某对其照顾有佳。周某想与李某再婚,但遭到周某儿女极力反对。因担心李某在自己去世后,居无定所,周某对李某设立居住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为李某设立居住权时,可以采用非要式的形式定立
B.如果李某抛弃居住权,李某可以通过默示的方式
C.为李某设立居住权以后,李某可以把居住权转让给李某的朋友
D.李某死亡后,居住权随之消失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居住权的知识。
第二步,居住权消灭的原因包括:1. 居住权抛弃。居住权人采用明示方法抛弃居住权的,居住权消灭,并且不得撤销,除非得到所有权人的同意。2. 居住期间届满。3. 居住权人死亡。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书面合同是要式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人采用明示方法抛弃居住权的,居住权消灭,并且不得撤销,除非得到所有权人同意。故本题中应通过明示的方法抛弃居住权。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中“可以转让”表述错误。C项错误。
网上报名: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2-26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各地于5月22-27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上传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打印准考证:考生于6月21-2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
笔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
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专人于7月12-15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取考试成绩,并于7月16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四川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签订服务协议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募资格。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党员、学历高、学生干部、专业对口、回原籍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各地于8月11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拟新招募人员名单,并于9月1日前将新招募和续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签订协议:8月23日前,相关部门与新招募人员和当年续期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录入数据:各地于8月26日前将新招募人员、续期人员信息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岗前培训:各市(州)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对新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正式上岗:9月1日,各地组织招募人员正式上岗。
(三)2021年成都三支一扶岗位表(2022暂未发布)
市(州) | 县(市、区) | 服务单位 | 服务 类别 | 需求专业 | 需求数量 | 岗位职责 | 本地优惠措施 | 大学生 来源 | 学历要求 | 备注 |
泸州市 | 龙马潭区 | 胡市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开展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金龙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水利类 | 1 | 开展水利水务等相关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水利岗位1人 | ||
纳溪区 | 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新乐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农业农村工作 | 无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龙车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丰乐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农业农村工作 | 无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白节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水利类 | 1 | 农业农村工作 | 无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水利岗位1人 | ||
支农计划 | 植物生产类 | 1 | 农业农村工作 | 无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护国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2 |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2人 | ||
上马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合面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支农计划 | 农业技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植物生产类、农业工程类、机械类 | 1 | 农业农村工作 | 无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泸县 | 立石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支农和乡村振兴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云龙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喻寺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潮河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支农和乡村振兴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兆雅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支农和乡村振兴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石桥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太伏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支农和乡村振兴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毗卢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支农和乡村振兴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云锦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支农和乡村振兴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嘉明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支农和乡村振兴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合江县 |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甘雨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供农业技术服务 | 无 | 户籍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合江县神臂城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合江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从事支农、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合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派驻甘雨镇)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从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合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派驻石龙镇)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从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合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派驻凤鸣镇)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从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岗位1人 | ||
合江县榕山镇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支医计划 | 预防医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合江县凤鸣中心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合江县石龙镇南滩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合江县九支镇五通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合江县神臂城镇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支医计划 | 护理、护理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合江县法王寺镇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护理、护理学 | 1 | 医疗卫生工作 | 无 | 户籍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
叙永县 | 摩尼镇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 | 1 | 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无 | 限本县户籍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
石厢子彝族乡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 | 1 | 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无 | 限本县户籍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
合乐苗族乡卫生院 | 支医计划 | 临床医学 | 1 | 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无 | 限本县户籍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
江门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服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 | 无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水尾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服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 | 无 | 限本县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
分水镇人民政府 | 支农计划 | 不限 | 1 | 服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 | 提供住宿及必要的生活保障 | 限本市户籍 | 本科及以上 |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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